【港区国安法】彭韵僖:须确保市民享言论自由

2020-05-22 07:16

彭韵僖表示,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无论以任何形式的立法,都必须确保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论自由。
彭韵僖表示,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无论以任何形式的立法,都必须确保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论自由。

人大常委会将为香港实施国家安全立法,民主派认为北京的做法标志着「一国两制」已经死亡,香港进入「一国一制」,民主派感愤慨,呼吁港人刚毅沉着应对。身兼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的港区人大黄玉山表示,港自去年六月起,暴力事件严重影响民生,国家已经忍无可忍,再不出手将无法扭转局面,因此有关决定合乎香港发展,亦都是及时和有逼切性。

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向《星岛日报》表示,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无论以任何形式的立法,都必须确保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人权得到充分的维护及保障,亦必须与国际人权公约的标准相符。

民建联及工联会皆表示,立法可堵塞现存国家安全漏洞,认为是必要及符合国家和香港社会根本利益。民建联指,全国人大就国家安全在香港的实施进行立法,是因应香港履行宪制责任的实际情况,以及国际政治及香港社会目前的严峻形势,而采取的负责做法,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并不矛盾,也不减损香港特区在该条下的宪制责任。

胡志伟引述消息指,中央将定义何人或机构涉及颜色革命或渗透,然后由特区政府作出惩处或取谛。
胡志伟引述消息指,中央将定义何人或机构涉及颜色革命或渗透,然后由特区政府作出惩处或取谛。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引述消息指,中央将定义何人或机构涉及颜色革命或渗透,然后由特区政府作出惩处或取谛。他形容做法令特区政府沦为中央的执法机构,亦意味着中共「人治」的做法直接透过「港版国安法」来港。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形容北京做法犹如打开「虫洞」,中央日后可轻以易举,以国防名义将其他法律,透过附件三引入香港。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认为,北京政府的做法明显是冲着民主派成功促成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香港众志等组织国际游说工作而作出的报复,但香港众志等组织并无后悔推动相关工作。他强调,不会放弃未来的工作,即使被取缔的机会增加,亦会有莫须有的罪名,仍然会与香港人抵抗打压,将香港人声音带去国际社会。


原文刊于《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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