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报告】港铁站内射催泪弹及胡椒弹 报告建议检视建筑物内追捕策略
2020-05-15 14:50
去年6月9日可说是连场反修例示威的开端,示威者与警方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外首次发生冲突。监警会在审视报告中指出,事件引起公众关注警方开放轩尼诗道东行线予游行人士的处理手法、警方驱散示威者的武力使用,及警方应对记者的手法。
提及8月11日警方在港铁荃湾线葵芳站内施放一枚催泪弹,并在港岛线太古站内向示威者发射胡椒弹的事件,报告指出,两宗事件显示市区环境及冲突现场情况复杂多变,警方有必要检视人群管理、拘捕行动及武力使用的相关指引和培训,尤其是警方在港铁站或其他建筑物内追捕示威者的策略,以及在非户外地方使用催泪弹及低杀伤力投射弹的抉择。警方须在行动成效和保护现场无辜市民之间取得平衡。
在葵芳站,警方当日在内施放催泪弹,报告指警方制造出安全距离并且成功驱散示威者,而没有与他们近距离发生肢体冲突或使用可能导致双方受伤的其他武力。而当警方达到驱散示威者的目的后,警务人员便没有再次施放催泪弹。
至于同一日警方在太古站内向示威者发射胡椒弹,报告指虽然胡椒弹未必会导致严重受伤,但根据国际指引,警务人员不应瞄向示威者头部。
监警会又指,当时示威者逃到港铁站躲避警方追捕,警方采取驱散行动是无可避免,亦会在港铁站内或附近一带使用武力,有可能会对无辜途人或附近居民造成影响,行动自然会引起公众投诉,建议警方检视相关指引和培训,尤其是在港铁站或其他建筑物内追捕示威者策略,以及在非户外地方使用催泪弹及低杀伤力投射弹的抉择。
监警会报告全文(按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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