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甜品师携开山刀等武器判囚8个月 被捕曾自认蓝丝「用来打曱甴」

2020-05-15 13:47

被告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囚8月。资料图片
被告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囚8月。资料图片

男甜品厨师去年11月11日因形迹可疑,在青衣货柜码头被警方截查,搜出摺刀,伸缩棒和镭射笔等武器,他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囚8月。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29岁甜品师傅蔡贻漳,经过青衣货柜码头被警员截查,发现其身上藏有一把开山刀连套、一把摺刀,伸缩棒和镭射笔。他被捕时声称:「我是蓝丝,啲武器系用来打曱甴。」其后在警诫会面中称因为怕上班途中被打,于是携备武器作自衞之用。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自幼患上自闭症,社交有问题,以为自认蓝丝警方便会放过他,希望法庭考虑到案发现场并没有示威事件,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因为示威案件而犯案。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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