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爱滋带菌多次性交致染病 男同志向前男友索偿
2020-05-14 15:26
男同性恋者指他7年前透过男同志交友软体Grindr认识一名HIV爱滋病病毒带菌者,但带菌者在二人热恋4年期间没有透露自己体内有爱滋病病毒,成功说服二人多次进行无套性交,惟他在3年前进行爱滋病病毒测试时呈阳性反应,才知道自己已被男友传染。二人随即分手,他昨入禀高等法院向前男友为其人身伤害、惩罚性损害及医疗费用作出索偿。
原告为CHUAN SAI HUNG(音译:全世雄),被告为S。全在入禀状中指出,二人在2013年2月透过男同志交友软体Grindr认识,及后发展同性亲密关系。当时S明知自己是HIV爱滋病病毒带菌者,更曾感染HIV予其前男友,但S向全隐瞒事实,S更说服全相信S没有感染爱滋病病毒或任何性病,让全愿意与S进行无套性交。二人在2014年4月2日在尖沙嘴的Hotel ICON(唯港荟)进行无套性交,S亦在全的体内射精,及后二人维持无套性交的习惯。
全指S蓄意疏忽地向他隐瞒自己感染爱滋病病毒的事情,令全与S进行不安全性行为,全指S以错误讯息诱骗他进行无套性交,实属非法侵入其身体。S在2014年终于承认自己是爱滋病病毒带菌者,但坚称全不会就此被感染,二人便自此减少亲密接触。全指自己与S交住期间从未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全在2017年5月在美国纽约进行血样检测,才发现自己被S感染爱滋病病毒。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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