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斥亚运泳队选拔欠透明度 两人不合准则仍获选

2020-04-29 16:13

吴欣键(右2)。资料图片
吴欣键(右2)。资料图片

本港游泳队2018年的亚运选拔程序被质疑不公平。当时,泳手郭家辉在100米蛙泳选拔赛中游出最快时间却落选,但泳总委员吴旭光之子吴欣键则入选。审计署今日发表《审计报告》,指有两名运动员不符合遴选准则但最终获选,并指港协暨奥委会在选拔运动员欠透明度和问责不足。

审计署在最新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某体育总会于2018年4月向港协暨奥委会提名21名男子运动员参加第18届亚洲运动会游泳赛事,港协暨奥委会遴选委员会其后召开遴选会议,在21名运动员中共有17人获选,但两名运动员虽不符合遴选准则但获选,其中一人(运动员A)在2017年亚洲室内暨武术运动会取得佳绩,而另1人(运动员B)则是4×100米混合四式接力(蝶泳)主泳手。港协暨奥委会于今年3月告知审计署,17 名男子运动员的获选次序为,6名运动员符合遴选准则,而11名运动员基于其他因素而获选。翻查相关资料,报告所指的运动员A即是泳总委员吴旭光的儿子吴欣键。

审计署发现,在选拔运动员参加第18 届亚洲运动会游泳赛事的透明度和问责性方面有提升空间。审计署续指,为提升透明度和问责性,港协暨奥委会日后需把选拔运动员参加国际运动会的理据妥为记录在案,尤其当运动员基于港协暨奥委会所制定遴选准则以外的准则而获选。审计署认为,港协暨奥委会需要提升上诉机制的公正性,并认为港协暨奥委会需探讨在香港设立类似先进海外国家所采用的上诉机制的好处。港协暨奥委会回应时指,整体上同意审计署建议,以及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采纳审计署的建议,包括检讨现行上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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