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3人就刑期上诉全被驳回 维持原判

2020-04-29 16:18

梁天琦(右)黄家驹(左);卢建民(右二)。
梁天琦(右)黄家驹(左);卢建民(右二)。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卢建民及黄家驹三人在2016年农历年初二凌晨参与旺角骚乱,梁因袭警罪及暴动罪成被判囚6年,卢及黄则因暴动罪成分别被判囚7年及3年半。梁黄二人不服刑期上诉,卢则不服定罪和刑罚上诉,上诉庭法官去年10月听罢双方陈词后,今午颁布书面判词宣布判决,裁定梁天琦及黄家驹刑期上诉失败,卢建民就定罪及刑期上诉亦失败。

上诉庭批准梁天琦的上诉许可但驳回其上诉,卢建民及黄家驹的上诉许可申请均被拒绝,三人维持原判。

代表梁天琦的骆应淦资深大律师上诉时指,原审法官彭宝琴错误界定涉案事件属大规模兼有组织,但从呈堂影片中可见事件并非有预谋或有组织,又指彭官偏颇,没有考虑梁天琦在事件中的自身角色。代表卢建民的刘伟聪大律师则指,彭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把「共同目的」的犯罪意图定义过宽,令陪审团错误地认为「共同目的」就是作出扰乱行为,故认为卢的定罪并非稳妥,其判刑也明显偏高。

梁天琦今不到庭应讯,只有卢建民及黄家驹二人到庭聆讯,从容不迫的卢穿著笔挺的白色恤衫及灰色西装外套,亦向坐在公众席的友人作出心型手势,黄则穿著白色恤衫及黑色冷衫,看似紧张地神情呆滞、默不作声。

潘兆初首席法官、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天琦所涉的亚皆老街暴动并非单一事件,而是较早前在砵兰街暴动的延续。而参与者在砵兰街暴动便以在场执法的交通警员为袭击目标,故一定程度上有预谋犯案,其后再在亚皆老街集结,袭击在场执法的警员。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彭宝琴指亚皆老街的暴动属有预谋犯案,是有足够证据支持及合理的说法。而梁天琦指他保护本土文化的理念并非有力的求情理由,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以6年作为量刑起点并非明显过重。上诉庭因此批准梁天琦的刑期上诉许可申请,并视其申请为正式上诉,但驳回上诉。

而黄家驹被定罪的暴动罪与梁天琦的相同,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已经充分考虑黄家驹的所有求情因素,包括是在较早时已被捕及他承认控罪,并给予合适的刑期扣减,亦认为6年的量刑起点合适并非明显过重,因此拒绝给予上诉许可。

对于卢建民的定罪和刑罚上诉,上诉庭指原审法官彭宝琴已详细及正确地引导陪审团,没有法律上的错误,彭官亦引用了适当的判刑原则,以7年为量刑起点并非明显过重,故裁定其上诉理由不成立,拒绝给予上诉许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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