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肾上腺素当作麻醉药累胞姊命危 美容中心女东主脱罪痛哭

2020-04-27 15:37

被告叶佩玲(右)。刘晓曦摄
被告叶佩玲(右)。刘晓曦摄

尖沙嘴「纯美美容中心」女东主三年前年为55岁胞姊进行埋线手术时,内地美容师误将肾上腺素当作麻醉药注射,令其胞姊一度命危。美容院东主否认未经注册而从事内外科执业、管有第一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三罪后受审,案件今于区域法院进行裁决。刘绮云暂委法官指涉案药物是由内地美容师自行带到美容院,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向法庭证明女东主触犯有关法例,故裁定女东主三罪罪脱,她在完庭后立即大声痛哭。

刘官裁决时指,女被告叶佩玲的胞姊叶佩兰在本案审讯时作供,她原本只想进行眼袋疗程,强调该项美容疗程在内地美容师叶柳蓉游说下同意进行埋针瘦面疗程,叶当时独自操作,疗程所用的物品均由叶自备。被告叶佩玲在疗程进行中出于好奇先后三次进入房间观察,当叶指示被告把桌上的针药拿给她时,被告只是跟从叶的指示,并不知道该针内有什么用药。

刘官亦指患有复发性抑郁障碍症的被告为其胞姊打听美容疗程后,请来曾到韩国学习疗程的叶在回内地前到其诊所为其胞姊施针,叶的美容证书在港亦有认受性,疗程的全数费用均给予叶,被告及其美容院并没有收取任何报酬,故被告没有参与游说或施针等过程。控方开审时则透露注入事主体内的肾上腺素,分量较正常使用剂量超出约三倍,而内地美容师及女东主二人并非在香港登记的注册医生。

法庭记者:刘晓曦

女被告叶佩玲。资料图片
女被告叶佩玲。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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