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搜出电油打火机等 三学生准保释

2020-04-27 15:40

被告张震洊(右二)。陈楚琨摄
被告张震洊(右二)。陈楚琨摄

2名男学生于11月3日,在元朗被警方截查时,在背囊被搜出含易燃物液体、2罐白电油、打火机、烂布、登山杖、刀、雷射笔等物,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4罪,案件今在屯门法院提堂。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6月22日,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

两被告为25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 学生关毅良,及20岁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 SPACE) 学生林汶轩,两人各被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关被指于去年11月3日在元朗马田路朗景台附近,管有6机含环己烷和甲基环己烷的有机混合物液体、2罐石脑油、2个打火机、2块烂布、1个漏斗、1个锤及1支登山杖;林则涉于同日同地管有1个锤及1支登山杖。

关另面对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刀及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而林则被控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两被告嫌获准以5000元及5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但毋须守宵禁及禁足令。

另有一名19岁学生张震洊于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当日,在友爱邨爱义楼外管有30厘米长一个红色手抦铁锤,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辩方申请将案押后至6月22日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另与控方商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本案。被告续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另不可离港及到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法庭记者:陈楚琨

示范者去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资料图片
示范者去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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