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导游判囚45个月 林卓廷去信律政司促覆核

2020-04-26 15:41

林卓廷就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血案,去信律政司促覆检刑期。
林卓廷就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血案,去信律政司促覆检刑期。

将军澳「连侬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发生骇然斩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导游称因社会事件影响「手停口停」而饱受压力,酒后失控追斩两女一男义工,他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罪,日前在区域法院被判监45个月。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今日(26日)去信律政司,表示案件量刑明显过轻,并向社会发布极为错误讯息,要求覆核案件刑期和理据。

林卓廷在信中表示,案中一名女伤者被斩后,情况一度危殆,另外两名伤者亦伤势严重,三人都患上不同程度的创伤后压力症,他认为案件法官郭伟健在判刑时,没有考虑案件严重性,判监45个月与案件的严重性不相称。

林卓廷认为,判辞非常偏颇,大篇幅表达法官对社会局势的个人意见,令人质疑法官量刑时加入了政治观点和对时局的主观判断,法官亦未有谴责被告行为对受害人及社会的严重影响,向社会发布极之错误讯息,即「因社会运动经济困难的人持刀袭击社运参与者是可以理解和同情」。亦有违 2016 年旺角骚乱案中自己所订的准则,拒绝接受社会背景作求情因素,在判刑中存在双重标准。

信又指出,法官信纳被告的荒谬辩解,指返家取双刀折返现场是自卫和清理墙上文宣,没有特定意图,形容是有违常理。林卓廷续指,判词指女伤者推开情绪激动的被告的行为是「火上加油」,他质疑有关观点是怪责受害者,对受害人做成二次伤害,故要求就有关刑期作出覆核申请,及要求上级法院对判刑理据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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