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人民币卖亲生女打赏女主播 福建男判囚5年

2020-04-22 18:27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及罚款。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图片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及罚款。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图片

福建一名男子将3岁的女儿以8万元人民币卖掉后,竟将金钱用作在网上平台打赏主播。当地法院昨日就案件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以及罚款5000元人民币(约5563港元)。

福州市晋安法院相关负责人指,该名卢姓男子是在莆田打工的80后,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在2018年1,夫妻二人出现矛盾,妻子离家出走,并留下两个孩子。由于卢男觉得自己一人抚养孩子压力太大,于是去年将3岁的女儿卖掉。刚好,陈姓夫妇由于早年丧子,希望领养孩子,因此卢男以8万元人民币的价钱卖给对方。然而,该对夫妇其后到派出所为女童上户口时,民警发现问题,经侦查后将卢男控制。

负责人又指,卢男的行为特别恶劣,将8万元的费用几乎都用作在各个平台打赏主播,并以「送鲜花」、「刷游艇」的方式,频繁打赏女主播,直至案发时已花了7.3万人民币。负责人续指,据指卢男原本亦打算将儿子卖掉,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大,所以没有成功。

晋安法院日前对卢男作出判决,卢男干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及罚款5000元人民币(约5563港元)。另外,法院亦判决撤销卢男作为女童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作为女童的监护人。目前,女童被安置在晋安区福利院,而卢男的另一个儿子亦被安置在一个慈善机构「善恩园」。

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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