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大仙示威藏雷射笔 车房工及应届DSE女生准保释

2020-04-02 15:15

被告何善妤(左);被告林晋延(右)。 张旭珊摄
被告何善妤(左);被告林晋延(右)。 张旭珊摄

25岁车房员工和18岁应届DSE考生去年10月,疑在黄大仙反禁蒙面法示威现场,被到场躯散人群的警员制服,并在其袋内搜出板手和雷射笔等疑似攻击性武器,二人当场被捕,近日遭到检控,今日到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14日,以待索阅控方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见,届时将进行答辩。二人准以2000元担保,期间须每周到警署报到及居于报称地址。女学生因年纪尚轻,另须守晚10朝6的宵禁令。

两名被告为林晋延(25岁,车房员)及何善妤(18岁,应届DSE考生)。林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于去年10月5日,在黄大仙横头堪中道近乐富广场巴士总站,管有一个板手。何则被控一项有意图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她于同日,在黄大仙乐富广场巴士总站内,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张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