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落毒杀人案再审 今获改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2020-04-01 12:30
河南男子吴春红16年前被指落毒报复,令同村的两名小孩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是因琐事落毒报复的凶手,因故意杀人罪3次被判死缓,1次被判无期徒刑。今天(4月1日)「吴春红落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再审,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吴春红的儿子表示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据内媒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被投放「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吴春红的代表律师李长青日前接受内媒访问时称,再审期间,控辩双方达成多项共识,主要聚焦于该案的诸多疑点,例如行凶动机说法多变、没直接证据证明吴春红落毒、案发现场未提取到任何与吴春红相关的证据等。李长青表示,吴春红曾称在刑讯期间被逼供才认罪,因此自入狱以来一直就案件裁决提出上诉。
吴春红的女儿表示心情激动,又指已买好新被等日用品,准备迎接父亲无罪回家。她表示父亲近几年健康不好,待其出狱后打算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她和家人会多些陪他。
今日(4月1日),「吴春红落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至此,吴春红已被羁押5611天。
据报,视像宣判现场,被羁押在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显得特别激动,泣不成声,说不成完整的话,只对法官和各方的努力道谢。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表示,今日将接父亲回家,将会和律师商定后,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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