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 今起必须向海关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2020-04-01 12:55
鉴于近日有多个国家指出向内地购买的医疗物资,例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口罩,出现质量问题。内地商务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此前,荷兰曾声称向中国购买130万个口罩,发现当中有60万个口罩出现品质问题,亦有指多个国家向内地购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后,不满试剂盒准确度低。中方后来澄清该批快速试剂盒是由一间深圳企业制造,而该企业并未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销售许可,该批次与中西两国达成的医疗物资采购合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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