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疫情下商户短暂合作可先作谘询
2020-03-27 16:04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日表明,《竞争条例》在疫情期间如常生效,会方也继续运作执行条例。但明白到某些行业的企业,在这段期间或有需要短暂地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尤其是为了向消费者持续供应必需的货品及服务。
竞委会因而指出,企业之间若有意进行短暂的合作安排,如联合采购、联合生产协议、与销售相关的联营或交换资料,而有关安排是切实为应对疫情,并符合香港社会及消费者的利益,他们或其行业协会可主动联络竞委会,商讨《条例》如何应用于其建议的安排上。
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竞委会将尽量于收到所有资料后的5个工作天内,以非正式形式就建议安排提供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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