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明起对海外来港人士强制检疫14日 为期3个月

2020-03-18 21:19

机场抵港人士。
机场抵港人士。

政府今日刊登宪报,订立《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以果断和严厉的措施应对新冠病毒全球爆发,强制从中国以外的所有地区的抵港人士进行检疫。《规例》将于明日零时零分生效,为期3个月。

政府指,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宪报公告指明的外地国家/属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日的强制检疫。有关人士在检疫期内,将于获授权人员指派的地点,或如获授权人员认为就有关个案的情况而言属稳妥和适当,当针对该人作出检疫令时,该人选定的地点,接受检疫。

政务司司长可按《规例》豁免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士接受强制检疫,包括供应香港正常运作日常生活的物品或服务的人士;对政府事务运作属必要的人员;对保障在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或处理公共衞生紧急事态属必要的人士;或符合香港的公众利益的极其特殊情况的个案。违反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政府重申,《规例》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而订立。《条例》第八条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衞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以保障公众健康。

至于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日的强制检疫,仍继续生效。

衞生署衞生防护中心一直密切留意世界各地的疫情,全球尤其是欧洲的疫情正急速变化,受影响国家和确诊个案数量持续攀升,不少国家亦出现本地传播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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