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珍」第三代老板王赐豪入禀 就父遗产寻指示

2020-03-18 19:03

王赐豪。资料图片
王赐豪。资料图片

香港四大酱园家族之一的「同珍酱油」第三代老板王赐豪,日前以已故父亲王仲铭遗嘱执行人身份名义,入禀高等法院,就遗产管理问题向法庭寻求指示。

原告为王赐豪,5名被告为王仲铭遗孀张少凤、其已故儿子王达伦的个人代表、两女儿王霭伦及王曼霞,以及其孙王大为。

原告在传票中提到,他在2016至2017年间以遗嘱执行人身份处理4宗高院民事诉讼,案件均关于父亲王仲铭位于九龙秀竹园道的数个单位,向各占用人追讨租金等。高院去年颁令将4宗诉讼合并处理,原告现请求法庭指示,是否应当继续有关诉讼。原告亦请求法庭颁令有关讼费用由遗产支付。

原告又提到,父亲生前欠下逾7500万元债项目,他请求法庭指示,是否从遗产清还欠款,以及应否出售遗产中的股票用作偿债。

另外王仲铭遗产名下有8个土地或物业,原告望法庭可批准聘请地产代理和律师公开放售,并提到遗产受益人亦可购买该些物业。

同珍集团第二代总裁王仲铭于2010年逝世,其儿子王赐豪成为其遗产唯一执行人,管理其名下逾3.68亿元遗产。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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