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红杏出墙淋妻通渠水烧伤六成皮肤 装修工判囚8年

2020-03-18 12:24

59岁装修工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两人对质时妻子矢口否认,两人争执间装修工突取出一支通渠水,并将整支通渠水泼向妻子致其身体皮肤有六成二级烧伤。装修工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事主的创伤报告透露她在究后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身心受创,日常生活亦成问题。法官陈陈仲衡考虑所有因素后,判囚8年。

事主的创修报告透露,她在事后身心受创,案发后2至3个月仍要每日服用止痛药及安眠药,有时亦会因想起案发经过而每日以泪洗面。事主的日常生活饱受影响,不敢在睡房内入睡、不敢接触邻居、不敢照镜,甚至认为自己以后不能再工作,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事主,亦需面对漫长的康复之路。陈官提到,事主仍未原谅被告,但因顾及到家中3名儿女,才会为被告撰写求情信。

案情指,被告刘庆球于前年10月15日在西湾河兴东邨兴康楼某单位内,向51岁妻子郭秀兰淋泼腐蚀性液体。案发当晚,饭后郭在房内更衣,身上只穿著内衣裤,其时被告与郭在睡房内对质,两人发生口角,被告抓住对方头部撞墙,之后向她淋泼通渠水,郭感痛突叫并冲到厕所冲洗。被告同晚报警自首。

被告在录影会面记录中透露,他怀疑郭与一名程姓男子有染,其后一直怀疑郭出轨,当跟踪郭时看到她乘搭的士,又怀疑的士司机就是「奸夫」,当晚对质时被告便一时气愤而犯案。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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