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州邨老翁跌伤送院后确诊 消防处澄清救护员无需受检疫
2020-03-05 20:02
消防处表示,于3月1日凌晨1时半,接获一宗在元州邨元乐楼有人跌倒受伤的紧急救护服务召唤,救护人员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穿著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外科口罩、眼罩及手套,前往处理伤者及将伤者送院,救治过程中不涉及高风险的治理程序。
于同日晚上,消防处获衞生防护中心告知,上述患者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经衞生防护中心联络该3名救护人员了解后,认为他们并非「密切接触者」,故无需前往检疫中心接受检疫观察。消防处指,一直紧密监察疫情的发展,当得悉由该处人员处理的病人被分类为确诊个案后,会按衞生防护中心的指示对相关属员作出跟进的措施,例如医学监察或接受14天检疫观察等。
现时消防处处理怀疑个案的个人防护装备指引,是由部门医务总监参考医管局、衞生防护中心和世界衞生组织的指引及根据疫情的发展所制定。前线人员于执行职务时,会因应现场情况及所得的病人资料,穿著适当的装备。因应疫情的发展,已就处理一般救护召唤的基本个人防护装备,提升至外科口罩、眼罩及手套。而处理怀疑或确诊个案的防护装备则为N95口罩、眼罩、手套、保护袍及用后即弃帽。
网上有传当日长沙湾救护站一队车接手一名79岁男伤者,未有穿着个人防护装备,只佩戴口罩,眼罩及手套,得知该名患者确诊后,3名救护人员未有安排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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