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规 网购退烧止咳药需实名登记
2020-03-05 18:02
内地加强线上平台购药监管措施。据广东省药监局近期下发药品监控通知,药店零售商在正式营业前,需在广东药监系统专属网页登录注册,建立零售商、商店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康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的「四位一体」监管措施。
据广东省药监局的《关于继续落实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显示,要强调针对第三方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的药品零售企业、部分中成药品种未及时落实限制销售措施,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深圳市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在正式营业前,应登录「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顺利完成登记信息上报后,方可进行销售。
深圳市从事网上售药的零售连锁企业在向广东省居民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含中成药)时,必须登录「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完成登记信息上报,且必须通过「网订店取」方式进行销售。
在填报中,若发现发热或与湖北等地区有关系者,必须要求门店工作人员及时通报门店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康医务人员、社区民警工作小组。
除线下企业,第三方外送平台也是监管的重点,如;美团外卖、京东到家等平台消费者,向平台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时,平台系统应作出「须填报人员信息」提示,或升级系统实现购药人员信息可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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