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申公屋司法覆核胜诉 梁美芬促政府提上诉
2020-03-04 14:19
高等法院裁定,房委会不把同性伴侣纳入申请公屋时「夫妇」的定义属违宪,需重新审核有关的公屋申请。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对判决表示失望,促请政府提出上诉。
梁美芬表示,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港行之已久,认为今次判决只是基于法官根据自己的看法而作出,并不公道,亦不同意在未有性倾向歧视条例下,作出有关判决。相信绝大部分港人希望政府上诉,以免发出错误讯息,令人误以为同性婚姻在港已经合法化。
两名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男同性恋者,在2018年1月在加拿大注册结婚后,同年3月透过律师以「一般家庭」身份申请公屋,房委会在同年9月指同性已婚伴侣不符合「夫妇」的定义而拒绝其公屋申请,男子其后申请司法覆核,今日在高院裁定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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