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不接受家装监控作保释条件 警察员佐级协会表欢迎

2020-03-02 14:22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 资料图片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 资料图片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对于高院女法官李素兰认为要在被告家中安装闭路电视作保释条件属侵犯私隐及并不行的决定,表示欢迎及尊重。

林认为由于高院两位法官持两个不同观点及指令、律政司应寻求更高层次的指示,可让警方及控方有清晰的指令及有法可依地统一办事。

林志伟续称,要警队为被告家中安装闭路电视、以24小时作监控,实属事无前例,当中涉及人力物力及相关法例。

既然高院有两位法官有不同见解、控方及律政司究竟应跟从那位法官行事呢。故希望律政司寻求更高层次的指令,令保释条件可达到「合法合情合理」。

有资深警务人员表示,过往有3至4宗以警方在被告家中安装闭路电视24小时监控的保释个案,事实上有个别案件法官根本没有下达宵禁令,被告有权离开寓所。在此情况下,「警方如何处理24小时监控呢?」。难道要警务人员像大厦看更般,坐在闭路电视前日以继夜、夜以继日作监视。

29岁男户主被控制造爆炸品罪,于本月14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黄崇厚最终批准他以60万元现金、以及3名担保人共提供15万元保释外出,并须于寓所门外、仓库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让警方24小时监视。

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4:22
更新时间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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