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学炸弹案】涉藏TATP中六生25万元保释 需家装天眼连接警署

2020-02-29 13:15

警方当日到学校调查。资料图片
警方当日到学校调查。资料图片

明爱马鞍山中学两名中四及中六男学生涉嫌于去年在校管有爆炸品TATP,校方事后主动报案,两人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中六生另被控管有爆炸品罪及无牌管有弹药罪。中四生早前获准保释候讯,中六生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出新保释条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听取陈辞后准其保释外出,但中六生须在家安装闭路电视镜头,以供警方监察。

首被告为18岁中六生黎文光,次被告为17岁中四生赵旭,两人涉嫌于去年11月27日,在马鞍山管一个锡纸包载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该些粉末为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黎另于同日同地管有一个锡纸包载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以及管有一发空包弹。

黎文光今再申请保释最终获批,他准以现金及人事共25万元外出,要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每周报到3次,另亦不可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被告亦需在家安装以互联网通讯,但不具录影功能的闭路电视拍摄客厅,用以连接警署,供警方监察。除学校举办活动外,被告亦不得参加任何公众集会;亦不可进入实验室及接触其内的化学品。此外,被告不得制造或尝试制作爆炸品,不可查询、发布或讨论与爆炸品及其制作过程的相关资料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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