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宣布税款缴付限期可延至24日
2020-02-14 11:32
税务局宣布,因应政府部门的特别上班安排延长至23日,所有在1月29日至2月23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自动顺延至2月24日。
同时,除商业登记署、印花税署及中央询问处(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服务外,继续暂时停止所有公共服务,而上述三个办事处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税务局会检视情况,在有需要时再作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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