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反驳「人权观察」指如巿民和平理性警方无须使用武力

2020-01-15 17:51

港府发言人回应外国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发表的报告,表示外国组织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由去年6月至今,香港有超过1200宗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但不幸很多演变成暴力违法事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事实上,报告亦提及示威者的各种暴力行为,包括投掷汽油弹、焚烧路障及袭击其他人士。对此,警方一直严格根据法律果断执法,保障市民大众的生命财产,令社会恢复秩序。如果巿民大众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警方根本无须使用任何武力。

发言人指,在政制发展方面,由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是《基本法》订下的最终目标。要落实这个目标,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围下,透过对话解决分歧,达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识。特区政府会审时度势,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制发展。事实上,特区政府于2013至2015年间依法推动政制改革,并提出切实可行达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但被立法会内号称争取民主的议员否决。

就《逃犯(修订)条例草案》,行政长官已在去年9月4日宣布,特区政府会在立法会复会后正式撤回条例草案,而保安局局长已在去年10月23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撤回条例草案。

自回归以来,香港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四条订明,香港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人权和自由,亦必定全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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