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礼少女表证成立 救护员:良心好过意唔去
2020-01-09 21:07
年轻救护员涉嫌从后「胸袭」15岁少女,他事后否认一项非礼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庭上播放被告录影会面片段,他承认一时色心起,冲动下犯案,更指自己「良心好过意唔去。」惟辩方质疑被告录影时受警方恐吓及诱导,所述内容均非自愿。警员另承认因一时疏忽,其供词与庭上口供有异。裁判官终裁定录影片段可呈堂,被告表证成立,押后至下月3日裁决。
庭上播放多段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少女X被一名黑衣男尾随,裁判官陈慧敏亦指黑衣男外貌与被告陈卓铭(26岁)相似。
控方传召侦缉警员欧太明,他供称事发数天后、即去年7月26日截停陈,第二次警诫下陈表示「阿sir俾次机会,系我做错,嗰晚系我用手揸咗个绿色头发女仔嘅胸」。惟接受辩方刘大状盘问时,欧于庭上承认一时大意,改称是首次警诫下,陈作上述回应。拘捕时间方面,欧一度称是3时34分拘捕陈,经盘问后改称3时30分,惟另一纪录文件显示的3时19分。刘大状质疑欧撰的供词与另一警员有出入,岂能于一分钟内完成抄写、解释搜屋程序、予被告签名等多项事务,惟欧认为可以。
刘大状又指录影会面中,陈承认「少少嘅力用左手揸咗佢左胸一下」,是遭警员施压下作出的口供,强调非自愿,惟欧否认曾恐吓或诱使被告招认。陈亦承认单手「胸袭」X,惟少女早前供称被双手同时侵犯,故存在疑点。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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