揑女生臀裁定非礼罪成 高院驳回医生上诉申请指证据强而有力
2020-01-09 17:00
27岁男医生被指2017年9月,在巴士最后一排趁邻座女学生离座下车时,伸手入女学生裙内揑其臀部一下,遭同座最后一排的男乘客揭发。男医生否认一项非礼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他不服裁决,上诉至高等法院。法官今颁下判辞,指出虽然原审裁判官透过疑犯侧面照作认人难以稳妥定罪,但自男医生家中搜出的衣饰与照片中的疑犯衣饰吻合;八达通的记录亦显示案发时男医生与事主为同车乘客,认为上述环境证供已属强而有力的证据,驳回男医生的上诉申请。
上诉人刘嘉骏,其早前被裁定一项非礼罪成,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他于上诉时指原审裁判官陈慧敏只凭男乘客拍下的照片作比对认人,惟相中疑犯非正面照,亦无其他容貌特徵,该照片非令人信服的证据,以让人作辩认,有欠稳妥。
关于事主未能在认人手续中认出上诉人,认为该点对上诉人属有利证供。但法官指出原审裁判官并无依赖事主的指认来认人,加上本案亦无足够证据或基础以让事主作出辩认,即使事主能认出上诉人,裁判官亦难以安稳作认人依据,否定了此一上诉理据。
但在上诉人家中所搜出T-shirt、胶鞋和眼镜,法官曾亲自作比对,同意原审裁判官及控方所述,该3样物品与照片中疑犯的穿著确实是完全吻合。再者法官接纳原审裁判官的裁决,男医生的八达通记录可作呈堂,他的确曾与事主及男乘客搭乘同一巴士,认为原审裁判官的裁断属正确无误,驳回上诉人的申请。
法庭记者:陈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