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要求穿泳衣男女不同酬 女前首席顾问向前雇主索偿
2020-01-09 15:08
投资公司女前首席顾问不满前年在公司联谊节目中,遭男同事调戏和评头品足等,而且投诉公司男女薪酬分配不公,昨入禀区域法院,指称前雇主违反《性别歧视条例》,追讨对方因无理解雇赔偿金和精神损失等至少150万元,并要求公司道歉。
原告人徐淑仪,被告为她的前雇主天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入禀状透露,原告2016年11月起受雇于涉案公司,出任首席顾问一职,年薪逾137万元,另设奖金花红合共100万元。她2018年10月离职,任期不足两年,故未能受劳工法例《雇佣条例》 所保障。她指称,在任期间不断遭到性别歧视和性骚扰,公司其他同事不断向她和其他女同事「开黄腔」,部分带有冒犯性、威吓或耻笑成分和性暗示。
原告人续指,2018年1月她受邀到印尼峇里出席工作会议,当中有半日是户外行程,而她被要求泳装出席户外活动。她被送到一所水上活动中心,活动期间禁止使用手机。至于其他男同事则短裤上阵,公司一名外籍董事总经理在原告身旁露出部分屁股,令原告人感到尴尬和呕心户外活动完结后,他开始调戏原告人,透过邀请对方参与桌球企图令原告露出事业线。原告人拒绝邀请,该名高层表示不满。
同年5月,原告和公司女同事被邀请参与一个怀旧主题的晚宴,每一名女同事须穿旗袍赴约。晚会上女同事被要求向客户和管理层等轮流展示身裁,期间有人拍摄具侵犯意味的照片,有男同事说黄色笑话。原告和其他女同事感到受威胁。
至于原告人亦投诉公司在男女薪酬上歧视女性职员。入禀状续指,2017年下旬公司男管理层不理原告反对,以月薪9万元聘用只有两年加拿大零售经验的男子为公司董事,当时管理层解释希望新聘用男职员所以选择这名应徵者。相比之下,原告人拥有15年经验,却只拥有他月薪高三成。
2018年8月,原告人被公司终止合约,未来两月毋须回到工作岗位直至两个月通知期完结,理由为原告欠缺领导能力。原告人在入禀状澄清多份工作表现报告中,也证明其工作能力良好。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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