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九人涉藏工具作非法用途被捕 包括教大客席讲师

2020-01-03 14:06

民阵「元旦大游行」期间,警方在铜锣湾至中环一带截査多人,有人被带走调查,其中9人今日解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众人因分别藏有槌仔、鎅刀、雷射笔、防毒面具等工具,遭起诉「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包括2名学生及教大客席讲师。其中一名理大学生因藏有自制「铁莲花」(即以胶管及铁钉组成的工具),遭起诉多一项「管有违禁武器」罪。裁判官应控方要求,将众案件押后到2月27日至3月26日再讯。期间大部份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惟需遵守较严苛的担保条件,包括须居于报称地址、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港、定时到警署报到等,部份须守宵禁令。该名理大学生则因案情严重而不获保释。

该名不获保释的被告为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二年级生任浚铭(19岁)。案发当日,他在湾仔庄修顿游乐场,被警方搜出一个自制铁莲花,及95个自制铁蒺藜。控方指,被告早于9月,已因藏有刀、索带等工具而被捕,故反对被告保释。裁判官考虑案情严重性,决定不准被告保释,须继续还押。

另外,持有博士学位的教育大学客席讲师岺嘉林(37岁),被指藏有自制弩、20枝尖木棒、2枝木棒等工具,警方于其家中再搜出2个自制弩。他获准以现金2万元保释,但担保条件严苛,包括每晚到警署报到、遵守晚上11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

一名应届文凭考生陈业云亦牵涉其中,他被指藏有锤、鎅刀及一樽不明液体。控方在庭上质疑液体为汽油,唯辩方澄清是天拿水,但控方仍须进一步化验,裁判官考虑至被告背景,准许其保释申请,但须每日到警署报到,及守晚上8时至早上7点的宵禁令。

其馀6被告分别为陈景胜(27岁,无业)、刘杰宁(24岁,侍应)、曾朗轩(19岁,地盘工人)、冯志强(39岁,电工)、许翘灏(19岁,侍应)、林子龙(19岁,侍应)。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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