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偷拍女子下半身 前议助判80小时社服令

2020-01-03 11:48

35岁前议助于去年8月在荃湾一商场的楼梯上,以手提电话录影女子下半身,惟因形迹可疑遭途人揭发。他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少玲考虑到被告现努力改变过往生活模式,解决自身问题,重犯机会低,被告亦为初犯及坦白认罪,判其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锺志顺今没有律师代表,他今表示因区议员任期刚完结,没有再担任议员助理。控罪指出他于2019年8月22日在荃湾绿杨坊地下至平台之楼梯,利用手机拍摄一名女子的下半身。

案情指,去年8月22日中午事主与客人到荃湾绿杨坊交收,客人其后发现被告持手机尾随事主,客人遂上前查问,被告立即逃跑惟被人截获。警员接服到场后发现被告手机拍摄事主臀部及双腿的影片。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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