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区议员办事处纵火 27岁被告申保释获批
2019-12-30 12:43
民建联现任区议员姚铭位于粉岭华心邨的办事处于上月区议会选举前夕遭纵火,分别14岁及27岁的男子被捕,14岁被告早前获准保释外出候讯。27岁男被告今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李运腾法官经考虑后批准他以现金3万元保释外出候讯,他亦需每天到警署报到两次,并需遵守每晚11时至翌日早上6时的宵禁令。
李运腾法官考虑到被告仍于明爱专上学院在学中,亦有不少考试在即,故批准被告期间以现金3万元保释外出候讯,需遵守每晚11时至翌晨6时的宵禁令,不得离开香港,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需居住在报称地址,如更改地址需于24小时内通知警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任何控方证人。被告亦需每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时至下午两时到将军澳警署报到,每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8时至10时到上水警署报到,每逢周末及公众假期则每天需在中午12时至下午两时以及晚上8时至10时到上水警署报到。
27岁男被告李欣桦被控一项纵火罪,控罪指出,李欣桦与年仅14岁的次被告涉于2019年11月23日,在粉岭华心邨华勉楼地下「姚铭区议员办事处」,用火损坏属于该办事处的财产。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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