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会选举】出战锦屏选区以86票落败 民建联洪志杰提选举呈请

2019-12-27 12:25

洪志杰提选举呈请。FB图片
洪志杰提选举呈请。FB图片

以仅86票落败的2019年区议员东区(锦屏)候选人洪志杰,本周二入禀高等法院,提出本年第二宗选举呈请。洪指选举结束后67分钟内锦屏候选人的选举代理人均被投票站主任禁止进入票站,投票助理员及点票助理员亦没有把载有未发出的选票、未用的选票以及损坏的选票的封套分类,而且选举当日锦屏票站晚上的目测人数及官方资料显示明显不符,故指选举、投票或点票程序方面有重大具关键性的欠妥之处,涉嫌违反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希望法庭审视其胜选对手李予信是否妥为当选。

呈请人为2019年东区(锦屏)候选人洪志杰 (Hung Chi Kit),隶属于民建联的洪报称为中学教师,并于2019年区议员选举中获3027票而落败。首名答辩人为以3113票即仅86票之差胜选的李予信 (Lee Yue Shun),隶属于公民党的李报称为社会工作者。次答辩人则为东区区议会选举主任陈尚文 (CHAN Sheung Man, Simon)。

呈请人洪志杰在入禀状中指出,涉案票站位于香港游乐场协会赛马会北角港运城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而投票站主任张伟祺(音译,英:Cheung Wai Ki)及点票助理员在选举结束当晚10时38分左右,指示两名候选人的点票代理人离开票站,直至晚上11时45分才能进场。张及点票助理员未能把两个票箱在选举结束后但开箱点票前,确保在二名候选人或二人之代理人的视线范围内,亦没有通知二名候选人的点票代理人有关任何未发出的选票、已发出但被弃置的选票,或任何被撕碎的弃置选票之事宜,又未把载有未发出的选票,未用的选票,以及损坏的选票的封套分类。洪便指出该票站的投票站主任、点票助理员及投票助理员未能妥善安排此选举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状态下举行,涉嫌违反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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