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91天过路案辩方申逾百万讼费 控方质疑「包揽诉讼」索60万元
2019-12-23 18:04
东区裁判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与辩方律师侯振辉在庭上针锋相对,耗时91天始为一宗简单行人疏忽传票案作出裁决。案中尼泊尔藉女被告被裁定罪脱,但控辩双方均就有讼费申请,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继续聆讯、被告向控方索取逾100万元讼费、控方则向先后代表被告的大状和律师二人共索取逾60万元。何官将案延至明年3月23日续讯。
被告一方认为既然审讯后已获罪脱、理应获得讼费,由于案件审讯历时超过90天,故申请逾百万元律师等讼费。
控方则反驳指控案中涉及「包揽诉讼」,要向辩方大状和律师反申索60多万元讼费。
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基于辩方须时向法庭拿取审讯誊本,故把案件延至明年3月续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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