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前代表与药房东主串谋贪污诈骗百万元 押后判刑

2019-12-23 17:43

一名制药厂前高级医药代表及一名药房经营者,在供应处方药物时贪污诈骗,涉款约100万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林伟权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再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44岁的黄竣彦(前称黄雄文),是瑞士诺华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诺华香港)前高级医药代表,及55岁被告黄松森,是铠浚大药房有限公司(铠浚大药房)经营者,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黄竣彦另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案情透露,黄竣彦于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与一名诊所护士串谋,向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讹称多款处方药物是该诊所订购的,及致使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以诺华香港向注册医生提供的较低价格,供应该等药物予该诊所。

黄竣彦于15年2月至4月期间,先后多次被发现从多间注册医生诊所,包括上述诊所在内,收取并运送处方药物到铠浚大药房。

案情又透露,14年1月至15年4月期间,共约95万元的款项被存进黄竣彦的银行户口,以供应诺华香港的多种处方药物予铠浚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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