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91日过路案就讼费提讯 裁判官再与辩方律师唇枪舌剑

2019-12-20 19:09

裁判官何丽明(左)与辩方律师侯振辉(右)。资料图片
裁判官何丽明(左)与辩方律师侯振辉(右)。资料图片

东区裁判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与辩方律师侯振辉在庭上针锋相对,耗时91天始为一宗简单行人疏忽传票案作出裁决。案中尼泊尔藉女被告被裁定罪脱,但控辩双方均就有讼费申请,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事隔两个月,何官与侯律师又在庭上唇枪舌剑,何官指摘侯律师在庭上「饮可乐」,批评他违反指引,侯则否认;两人又为一宗讼费案例的名称发音而互相批评。最终控方尚未回应陈辞,案件下周一继续。

控方向曾经代表被告的大律师梁耀祥和律师侯振辉追讨讼费,梁耀祥今由大律师Daryanani, Naresh L.作代表,没有出庭应讯。

但梁侯两人要求先索取审讯的录音誊本才回应控方的讼费申请,就索取誊本何官及侯律师又再争持不下,侯要求何官下令控方提供誊本,否则要花达数十万才能取得誊本;何官则表示自己并无权作此命令。一番争论后,侯同意「自掏腰包」以取得誊本。控方的讼费申请现押后至3月23日再讯。

就辩方的讼费申请,侯以本案非技术性脱罪、被告亦无自招嫌疑,控方却在证据薄弱的情况下,不曾撤回控罪,认为控方有责任支付讼费。

惟由于双方常为其他事而争论不休,花费不少时间,例如何官指摘侯在庭上「饮可乐」、批评侯没有律师应有的专业知识及态度,揶揄他「Be like a lawyer」;侯又投诉何官经常打断其陈辞、否认自己曾「饮可乐」等。

两人之后又为一宗案例而互相批评,何官问侯曾否听过「James Henry ting 」此一讼费经典案例,侯则表示不清楚,反遭何官嘲讽,两人又再争持不下。最终控方未能作回应陈辞,案件下周继续。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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