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冲突】证据不足商人获撤袭警罪申讼费获批 男文员押1月再讯

2019-12-17 16:08

商人谢永灵获撤销控罪。
商人谢永灵获撤销控罪。

11月4日将军澳爆发冲突事件,五旬商人涉嫌大力撞向警方盾牌及箍警员颈部;30岁男文员则涉嫌以水喉向警员洒水,两人当场拘捕,各被控一项袭警罪,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再讯。控方今表示因证据不足,申请撤销男商人的控罪,商人即场申请讼费获批。男文员的案件则押后至1月14日再讯,其更改保释条件被拒,照以原有条件外出候讯。

51岁商人谢永灵被控于11月4日在将军澳唐俊街唐明街公园外,袭击警员A及B。他今获撤销控罪,辩方即时提出讼费申请,他批评袭警罪案情简单,根本不需作何调查,若今因证据不足而要撤控,坦言「呢单case应唔应该带上法庭都成疑问」。 

同时呈上涉案警员及被告的医疗报告,显示警员右手肘有触痛;但被告右脑两处裂伤共缝10针,太阳穴、膝部及背部均有瘀伤,明言「现场边个袭击边个都可做推论」。惟徐官一度混淆,不知医疗报告属哪警员,再度批评控方以代号隐去警员身份带有「潜在嘅不便、难处」。

控方则重覆一次指控,以被告自招嫌疑为由,反对其讼费申请。辩方反驳指,控方正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案情才要撤控,并强调与警员推论并非自招嫌疑。最后其讼费申请获批。

另一被告30岁文员吴日勤被指于同日在将军澳唐明街2号尚德村尚智楼尚德巴士总站外袭击执行职责的警长A。上次提讯时,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质疑是否需要隐去警员姓名,控方今表示将会在审前披露涉案警员的资料。而辩方则没有回应;另外辩方以被告工作原因,申请更改宵禁时间。徐官听取陈辞后拒绝更改保释条件。案件现押后至1月14日再讯。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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