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情侣抢劫的哥各判囚6年 官寄语狱中进修增值

2019-12-17 11:48

一对姐弟恋情侣在去年‪9月‬因生活拮据,故戴著口罩特意到渺无人烟的上水鸡岭回旋处截的士,上车到达目的地坪輋后对的士司机下手,男方以座位安全带从后箍颈,女方多次以铁锤袭击其头部,最终抢走司机两部电话、一只手表及银包,估计总值4150元。2人以手机App电召的士离去,警方最终靠App所显示的电话位置追踪并拘捕2人。2人早前承认一项抢劫罪,今在高等法院各被判监禁6年。

陈庆伟法官在判刑时指,虽然报告指19岁女被告林兆莹及17岁男被告邝卓文适合进入教导所,但两人同在单亲家庭长大,亦在大学时代误交损友,邝亦在2017年成为香港三合会组织「新义安」的成员。而在考虑案件时可见两名被告购买口罩及铁锤的行为属事先计划抢劫,受害司机及早交出财物才避免更多的暴力伤害。

陈官指考虑案件的严重性需判处监禁,根据案例「扑颈勒颈案」监禁会高达8年,案件亦涉抢劫的士司机而加重刑责,但考虑两人及早认罪及年纪轻轻,最终判两人监禁6年。陈官亦寄语二人应利用狱中时间好好进修来增值自己。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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