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屯公】13岁女童焚烧国旗 判12个月感化令

2019-12-13 15:17

13岁女童判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
13岁女童判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

9月底「屯门公园再光复」游行中,一名13岁女童于大会堂外以打火机燃烧国旗,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裁判官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遵循报告建议判12月感化令,直言女童非「狂妄之徒」,提醒女童行事前要顾及后果,否则再犯很可能会失去自由。

大律师郭憬宪提及被告与感化官已详细讨论如何解决冲动的问题,现时已懂得用理性、文明的方式表达,除建议的12个月感化令外,期间须居于报称地址、守每晚宵禁令,以及参与复康及小组辅导。郭大状再呈上两封由中学校长及足球队教练的求情信,冀法庭给予被告一次机会。

水佳丽裁判官坦言报告正面,被告事实上也并非她上次提及的「狂妄之徒」,鉴于现时社会事件未见平息,故再度告诫被告,受人影响而冲昏头脑是非常危险、冲动不考虑后果是一件傻事,有很多人因此而失去自由。如被告不想成为其中一人,必须学会控制自己,「做任何嘢之前要谂后果」。水官指被告若再犯更严重的案件,重申法庭不可能因为「年轻」就轻判,也须履行其职责。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5:02
更新时间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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