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会去年度接获1527宗投诉 72宗指控证属实
2019-12-11 18:39
监警会发布2018/19年报,共接获并通过1527宗须汇报投诉个案,涉及2466宗指控,主要指控为「疏忽职守」、「行为不当/态度欠佳/粗言秽语」及「殴打」。
在2018至2019年度,即由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监警会共接获并通过1527宗须汇报投诉个案,包括77宗覆检个案。除了覆检个案外,涉及指控有2466项, 按年下降14.1%,其中主要指控为「疏忽职守」、「行为不当/态度欠佳/粗言秽语」及「殴打」。监警会经全面调查的指控有630项,当中56项被列为「获证明属实」,占所有经全面调查指控的8.9%。16项被列为「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7项被列为「无法完全证明属实」,299项被列为「无法证实」,219项被列为「并无过错」,33项则被列为「虚假不确」。另外,在报告年度获监警会通过的个案中,共有81名警务人员需接受纪律聆讯或其他内部行动,涉及63宗个案。
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在报告中表示,香港面对自2014年占中事件以来最大规模的示威活动,监警会亦因此面临前所未见的局面,并指留意到部分市民把监警会比喻为「无牙老虎」,认为会方没有实质权力履行职能,无法达致社会大众的期望。他续指,一些海外地区的民众对制度的期望日渐提升,为进一步巩固监察工作,除最初增设的权力外,一些监察警方操守的外部机构亦可在特殊情况下直接行使调查权力。他续指,也许香港是时候研究其他地区的相关监管机构在历年来的演变,从中借镜,藉以应对社会的期望。
他亦承认,会方没有直接的调查权,但可于投诉警察课调查期间,派出监警会观察员团队,观察警方的会面和搜证工作,确保初期的调查过程不偏不倚。他又指,惩处方面的工作虽由警方负责执行,但监警会可就警方对违规人员采取的跟进行动提出质询,确保有关行动适当反映过失的严重程度。他又指,监警会的影响力并不止于投诉个案本身的调查结果,更延伸至警队的内部指引和培训,由根本提升其服务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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