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桥造假案】12人串谋诈骗罪成 判囚2月至2年4人获缓刑

2019-12-11 14:38

12名被告中其中4人包括左起:李志勤、李咏晖、陈锐铿及薛家俊。资料图片
12名被告中其中4人包括左起:李志勤、李咏晖、陈锐铿及薛家俊。资料图片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外判承办商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9名小蚝湾试验所技术人员进行混凝土压力测试期间,篡改报告结果,令测试结果「符合」标准。12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罪罪成,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2个月至两年不等,4人获缓刑,2人须履行社会服务令,法官直言本案属极为严重的串谋诈骗案,考虑各方因素后认为判刑合理,拒绝各人的上诉许可申请。

法官李庆年判刑指,港珠澳大桥是近年连结三地的特大工程。众被告行为持续两年之久,严重打击公众对有关检测及认证系统的信心,为补救及消除公众疑虑,政府须耗费5800万公帑重新进行测试。

李官续称,判刑亦须衡量各被告的个人罪责、犯案时段、次数、造假手段等,考虑到被告吴启尧转为污点证人,向法庭提供实质帮助,获减刑至判囚22个月。谢德礼案发时受抑郁症而影响判断,获减刑至监禁8个月,缓刑两年。李志勤及患残疾的吴汶鸿的社服令报告正面,各被判160及240小时社服令。

19名被告事发时均受雇于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首案中的麦培盛(65岁)、吴启尧(63岁)、赵志兴(26岁)、潘家伟(25岁)、邝富贤(44岁)及黎荣发(40岁) 早前认罪,被判囚21至32个月不等。其馀12人否认控罪,经审讯后定罪,分别为谢德礼(35岁),余维德(28岁),李咏晖(24岁),薛家俊(25岁),陈锐铿(22岁),姚宇峰(48岁),叶德杰(27岁),李志勤(23岁),吴汶鸿(26岁),张嘉明(28岁),陈志成(58岁),郭文辉(34岁)。而第二案件中的被告黄国尧(61岁)承认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早前被判监8个月。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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