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科老师任教补习社 涉诈骗考评局遭廉署起诉
2019-11-28 18:40
廉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中学教师,控告他涉嫌向考评局作虚假声明,讹称自己获委任为2018年文凭试报到室主管期间,在补习学校没有教学职务。被告将于下星期一(12月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陈耀辉,40岁,中学学位教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一间中学为学位教师,负责教授高年级学生英文科。他亦受雇于一间补习学校,在该校各教育中心担任多项教学职务。
该中学于2018年5月被考评局安排为2018年文凭试英国语文科口试试场。考试举行前,被告获该中学提名为其中一名口试报到室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去年3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藉作欺骗,在交予考评局的回条上作出虚假声明,表示自己在补习学校没有任何教学职务,并意图诈骗,诱使考评局确定委任他为上述考试的报到室主管。
有关虚假声明涉嫌导致被告获得作为报到室主管3780元酬金的利益,及导致考评局委任在补习学校有教学职务的人为报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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