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封锁理大未审先判拉人 郭卓坚提司法覆官指乏证据拒发许可

2019-11-28 15:26

郭卓坚在庭外指自己牺牲时间及钱作司法覆核绝对有价值。刘晓曦摄
郭卓坚在庭外指自己牺牲时间及钱作司法覆核绝对有价值。刘晓曦摄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上周就警方全面封锁理工大学一事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指警方未审先判并把走出理大的人一一以暴动罪检控,令无辜的人不敢离开理大,事件或构成非法禁锢,故要求法庭裁定警方行为失当并禁止警方称学生为「暴徒」。法官今颁下判词指郭卓坚未能提出充分证据,去证明警方现时的行为是不合法或不合理,亦无具合理争议性的司法覆核理据,因此不会发出司法覆核许可。

黄崇厚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每名因理大事故被捕的人士,拘捕是否合法需视乎不同情况及证据,难以一概而论。而且检控暴动罪与否的决定在律政司的手上,最终决定权不在警方。警方无权禁止他人离开香港,但在理大事件中警方对理大的进出有所监视甚或管制,大体上属警方有法理依据下执行权力的情况。法官指如郭卓坚提出具体指控证明警方的行为并非依法行事,法官定必详加审理。虽然若事件一直持续下去,警方行为的合理性或会可能随之而削弱。

郭卓坚在庭外表示对裁决结果「心服口服」,并指自己牺牲时间及千多元作司法覆核绝对有价值,为香港人挡风挡雨。警方封锁理大并要求在理大校园内的人士投降自首,并在离开理大后即以暴动罪检控,情况极不合理并与非法禁锢相类同。警方在他申请司法覆核后现时则指改变策略,指走出理大的人士需被拍照,以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变得比以前的做法更合理。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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