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环球3前高层等4人串谋欺诈 押后明年4月排期

2019-11-28 12:28

(左起)被告李易明、麦光耀、黄淑安及陈丽儿。
(左起)被告李易明、麦光耀、黄淑安及陈丽儿。

证监会与廉政公署在前年采取联合行动,继5月以串谋欺诈罪起诉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曹贵子后,再以同样控罪起诉另外3名前高层和1名证券公司财务总经理,四人今于区域法院提讯,辩方称各被告将否认控罪,有意于2021年1月开审,惟法庭档期仍未开放,故获准押后至明年4月28日作排期。

4名被告依次为:前执行董事麦光耀(44岁)、前首席财务总监陈丽儿(46岁)、前经理黄淑安(40岁)及鼎成证券总经理李易明(48岁)。他们同被控于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藉诱使康宏环球透过鼎成证券,向一家由麦光耀为股东及董事的经纪行,支付逾4960万元的债券配售佣金,串谋欺诈联交所、康宏环球及其董事会和股东。

法庭记者:叶君怡

(左起)被告麦光耀、陈丽儿、黄淑安。
(左起)被告麦光耀、陈丽儿、黄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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