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李家超指6月9日冲突32人被捕 有警员重伤仍休假
2019-10-30 15:56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回应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议员提问时指,截至10月17日,警方就6月9日的事件共拘捕32人,包括30男2女,年龄介乎18至41岁,涉嫌非法集结、袭警及阻碍警员执行职务等罪行。当晚行动中共有8名警员受伤,其中一人被示威者踢倒致头部及眼部严重受伤,现时仍因伤休假中。
李家超解释,6月9日的事件中,警员在面对众多暴力冲突及大批暴力人士时,为制止这些违法及暴力行为,使用了胡椒喷剂、催泪水剂或警棍。就当日情况,警方综合记录当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时分在政府总部及附近一带曾使用胡椒喷剂及警棍的事件,并已收到相关的武力使用报告。
李家超指,警队现时已将部分《警察通例》上载至警察公众网页供公众查阅。至于包括《程序手册》等其他没有公开的命令或守则,若被公开,可能会影响警队行动的有效运作,以及警方防止和侦查罪案的工作。
李家超指,大约6月10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立法会示威区、立法会道、添美道、夏慤道及龙汇道一带非法集结,并作出种种违法行为。部分示威者破坏立法会停车场的车闸、拆毁立法会示威区的铁马、毁坏公物,堵塞附近主要道路,并向警方投掷杂物,企图使用拆毁的铁马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及抢夺已被警方拘捕的疑犯等。
在多次警告无效下,警方因应当时的整体情况及实际需要,决定使用所需最低程度武力进行驱散和控制场面。在行动中使用胡椒喷剂、警棍等装备以驱散人群及阻止冲击。
胡椒喷剂或催泪水剂属警方可使用的武力之一,目的是使在前线冲击警方防线的人或有暴力行为的人尽快停止冲击或暴力行为。警棍属警方可使用的武力的另一选项。所有配备胡椒喷剂、催泪水剂和警棍的前线人员都须接受适当训练。警员要确保相关的武力使用符合使用所需最低程度武力的原则。
在今年6月初至10月初的四个月,香港有超过400宗因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示威、游行和集会,当中暴力场面的频繁及警务人员的动员人数,均有别于一般或单一武力使用事件。在此等混乱及严重暴力场面期间,警方会以事件宗数为单位向公众交代有关胡椒喷剂、催泪水剂及警棍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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