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特赦证人供称曾借工作证及护照给首被告潜逃台湾

2019-10-21 15:02

被告曾祥欣(阿T)。资料图片
被告曾祥欣(阿T)。资料图片

2016年荃湾工厦石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两名均遭首被告骗财的朋友今出庭作供,其中一人曾为了1000元「车马费」而借出自己的护照,供首被告潜逃往台湾时租屋用;而首被告中学同学则相信对方,付10万元即可获得哈佛的学士学位,从而被骗去5万元。

三名无业被告为27岁曾祥欣(阿T)、22岁刘锡豪(阿豪)及24岁张善恒(阿K),3人否认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灰窰角街DAN6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阿 J)。

另一特赦证人廖健国供称,他于2007年认识阿T。阿T建议他借钱投资,廖言听计从,遂从大众和安信财务公司借了15万元,并将款项交予阿T。但对方于3个月后表示投资经纪「走咗佬」,15万元亦化为乌有。但阿T随后又著廖从星展银行借贷20万元,表示可为他还清早前的债项,廖又信以为真,把借来的20万给予阿T,自己则只拿过当中的8000元。最终廖只能依靠父亲帮助下还清该笔20万债项。

廖又指,阿T曾致电向他要求借出工作证,以申请工作证明,亦曾向他借护照以在台湾租借住宿,结果他亦因为想收到11万元投资失利的赔偿支票,及1000元车马费,两次均依阿T所言借出工作证及护照。

阿T的中学同学伍健华作供指,约于2008年经阿T介绍认识死者阿J,当时得知阿J从事「炒窝轮」。阿J于2010年提议伍给他5万元作「炒窝轮」赚钱,伍闻言亦有照做,惟阿J其后失去联络人,5万元亦不知去向。

他续指,阿T之后又向伍表示,哈佛大学推出了遥控课程,只需约10万元读毕课程后就可获得哈佛的学士学位,伍闻言亦给予5万元予阿T,但对方只给了他「一本好厚嘅会计书」。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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