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林郑表明当条例无需要时可撤回

2019-10-04 16:12

林郑月娥指当有关条例无需要时,是可以撤回的。
林郑月娥指当有关条例无需要时,是可以撤回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为禁蒙面立法,是个负责任的决定,是政府审慎研究一段时间作出的。她还指,当条例无需要时,是可以撤回的。

不过她又表明,如暴力示威情况继续恶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会考虑其他应对方法。至于未来的任何行动,都必定会以香港利益为依归,不会违法和违宪。

被问及立法是否向乌克兰参考,林郑月娥表明,无参考乌克兰,也无了解当地的情况。

另外,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有方法去辨识不同的警务人员。他重申,立禁蒙面法,是希望减少有人蒙面去犯法,从而令社会回复平静。他重申,如无暴徒犯法,便毋须警方出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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