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禁蒙面法》午夜生效 林郑强调非进入紧急状态

2019-10-04 15:19

《禁蒙面法》午夜生效,林郑强调非进入紧急状态。
《禁蒙面法》午夜生效,林郑强调非进入紧急状态。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今早召开特别会议,通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权力,订立《禁蒙面法》,禁止示威人士在游行集会期间遮闭全部或部分面容,违例者最高监禁一年,午夜起生效。她称,《禁蒙面法》属附属法例,是先订立后审议,将于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她称,到处破坏的示威者都是蒙面,相信有效打击非法行为及协助警方争法。制定反蒙面法并非客易的决定,虽然引用《紧急法》,不等于香港已进入紧急状急,行会非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主要因为社会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


她称,过去近四个月的反伉例引起的示威冲突持续不断,发生超过400场示威、游行以及集会,往往演变成暴力行为,超过1100人受伤,包括超过300名警察。

她称,有见暴力愈来愈严重,大中小企业对香港前景非常担忧,社会各界公开呼吁放下分歧。她称,社会大众见到9月29及10月1日暴力升级,由集中一两区,演变成遍地开花,在港铁站内投掷汽油弹,情况十分危险;往时破坏公并设施,现时破坏特定商店;由与警员对峙,到殴打警员、抢枪以及淋泼腐蚀性液体等。

林郑月娥表示,大量学生参与暴动是非常危险,需尽一切努力压止暴力,作为负责任的政府,不能让法例避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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