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旺角警署】被控暴动及纵火罪 16岁男生准保释守禁足及宵禁令

2019-09-26 16:06

被告涉嫌包围旺角警署,在附近燃烧纸皮、垃圾桶等杂物,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一项纵火罪。资料图片
被告涉嫌包围旺角警署,在附近燃烧纸皮、垃圾桶等杂物,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一项纵火罪。资料图片

港府推出《逃犯引渡条例》所触发的风波至今仍未平息,有网民于上周日发起「全港性交通系统评估」行动,大批示威者响应,入夜后更演变成多区冲突,数以百计的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抗议,其中一名16岁少年涉嫌燃烧纸皮、垃圾桶等杂物,最终于警方驱散人群时被捕。涉案少年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一项纵火罪,经留医治疗后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2月5日,以候进一步调查,期间获准保释外出,须守禁足及宵禁令等。

严舜仪署理主任裁判官经考虑后下令被告曾俊杰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遵守每晚10至6时的宵禁令、逢星期三晚上6至9时往葵涌警署报到、居于报称地址,以及须守禁足令,即不可进入东面花园街与界限街交界,至南面的弼街,然后往西面弥敦道至荔枝角道到砵兰街交界,及至北面界限街,再向东返回花园街交界及上述马路。除非曾正乘坐交通工具途经该范围、于太子站转车,或范围内爲唯一转车点。

仍在学的曾(16岁)被控于本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弥敦道交界参与暴动。曾亦被控于同日同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会否被损坏。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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