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頴匡选举呈请胜诉 法官裁定范国威议席无效

2019-09-13 19:10

法官批准刘頴匡(左)选举呈请,裁定范国威(右)议席无效。
法官批准刘頴匡(左)选举呈请,裁定范国威(右)议席无效。

前年立法会新界东选区补选,「中大本土学社」始创人刘頴匡被指支持港独,遭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刘其后向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推翻选举主任的决定及范国威当选的选举结果,法官批准选举呈请,并裁定范国威的议席无效。

法官在判辞中提到本月初,法庭亦批准周庭的选举呈请。法官表明,两项选举呈请中的争议相同。在刘頴匡本案中,他和周庭一样,被取消参选资格后不获选举主任批准解释机会。故此法官认为本案的结论理应和周庭案一样。

法官又指,即使刘申请补选时只作出的有关声明和提名表格并未达到宪法标准,选举主任认为他在表格上只是声称会尽力维护基本法,但根据宪法,选举主任有责任去调查和解释刘頴匡是否真诚。

法官亦裁定,选举主任指控刘并非真诚地声明不再支持港独,而且不给予刘解释的机会,属违规行为。但法官强调,选举主任当时断定刘的行为不合「拥护《基本法》」的标准,就主任的结论是否有错,现阶段法庭毋须作出任何裁决。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 1435
更新时间: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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