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頴匡新界东补选被拒提选举呈请 代表律师指情况较周庭被DQ更恶劣

2019-09-04 11:43

刘頴匡曾于去年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被拒,去年提出选举呈请,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刘頴匡曾于去年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被拒,去年提出选举呈请,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近日众多反送中游行的申请人刘頴匡曾于去年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补选被拒,去年提出选举呈请,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审理。刘頴匡今没有到庭,其代表律师指刘頴匡当年透过Facebook公开表明「已不再支持香港独立」,惟选举主任不相信刘改变立场,更自行判断其声明不是刘的真正立场,而认为刘不会真诚地拥护《基本法》,情况比周庭的选举呈请案更为恶劣。法庭在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后,押后择日颁布裁决及书面判词。

代表答辩人选举主任陈婉雯的莫树联资深大律师指,本案与本周二所颁下周庭的选举呈请案类同,二人同是在去年立法会补选遭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相信法官会作出与周庭案类似的裁决,故不加以陈述以节省法庭时间。

代表申请人刘頴匡的鲍进龙资深大律师则在庭上指,刘頴匡的情况比周庭当时被取消参选资格的情况更为恶劣,事件涉及程序失当。刘頴匡参选2018年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已公开表示自己不再支持香港独立,但选举主任没有给予刘頴匡解释其立场,便批评刘頴匡「虚伪」并取消其参选资格。鲍进龙指刘頴匡当时接触市民后,得知认为「香港独立」不被大部分市民支持,故改变想法,选举主任的违规行为及提名过程的完整性亦会影响到整个选举的公平性。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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