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公务员争同性伴侣福利上诉终院获胜政府须赔偿 税局将改「婚姻」定义

2019-09-06 16:34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   当事人提供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 当事人提供

男同性恋公务员梁镇罡入禀司法覆核政府拒绝同性配偶福利及合并评税安排的决定,本年6月获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胜诉。终审法院今颁下判词,裁定政府的决定涉及歧视成份,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故下令撤销该些决定,并指梁镇罡与其外籍男伴侣Scott Paul Adams,以及其他有同性伴侣的公务员均能享有已婚公务员的福利,下令公务员事务局作出赔偿,讼费则由政府支付。

终审法院判词指出,公务员事务局需要向申请人梁镇罡赔偿他期间失去的公务员福利,并需发出通知向其他有同性伴侣的公务员作出同等的赔偿。有关合并评税的方面,法庭下令《税务条例》中「婚姻」一词应被诠释为:香港法律承认的任何婚姻、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由两个有行为能力结婚的人按照当地法律而缔结的婚姻,不论该婚姻是否获香港法律承认,即使是同性人士结婚亦能受《条例》保障。原被诠释为「已婚男士」及「已婚女子」的「丈夫」及「妻子」,应被诠释为「已婚人士及其配偶」。

法庭记者:刘晓曦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 资料图片
梁镇罡(右)及其伴侣。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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